律师说法之三十
法律谣言切莫当真
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看似有据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谣言,现针对其中几种传谣回复如下:
谣言一:夫妻一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
受各路明星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出轨离婚直播以及电视剧动不动就净身出户的渲染,让不少公众误以为,只要夫妻一方出轨,就可以让对方分不到一毛钱,净身出户,然而这是绝对错误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按共同共有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通常意义上的出轨仅仅是在婚姻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很少有人会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个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出轨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婚姻纷繁复杂,在婚姻中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孤注一掷,不偏激不绝对,才是面对正常生活未知风险的唯一方法。
谣言二: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
这个谣言的盛行同样和影视作品脱不了关系。女主角拉着行李箱从房间走出来,对男主指了指放在桌上的离婚协议书,男主情深难以自持,企求女主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而女主面无表情地回应,就算你不签,分居两年我们也一样自动离婚,何必浪费彼此时间。然而法律规定并非如此。事实上,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无论哪一种离婚都不可能自动。前者需要夫妻双方持结婚证、夫妻离婚协议书等到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后者则需要一方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等到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两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但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直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诉讼中,如果一方能证明双方已经自起诉之日两年内因夫妻感情不和不间断分居满两年,可以要求法院依此判决离婚。至于如何判决,法院还要根据举证情况、子女抚养等综合考量。
谣言三:分手、离婚可以要求支付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词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分手费尚未作任何规定。所以,分手费的产生仅属于自我救济领域,即分手费基于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公力救济则不能产生分手费,即法院判决解除男女双方同居或婚姻关系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经济帮助以及损害赔偿等可依法作出判决,但不能判决确定分手费,因为以公力救济方式产生分手费缺乏法律依据。
(刊载于《榆林日报》2016.11.17第五版)
作者:陈震 转贴自:榆林日报 点击数:2700 更新时间:2017-01-06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