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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浦志强老师

李保君

前几日,晚上回家打开微信,老一在群里发来信息,“今天五点起床,志鹏南下,我西进,拜祭师祖母浦老太太。老太太八十有九仙逝,按多地习俗可属喜丧,但看到浦老师痛哭不已,愚心中已颇感戚戚,感慨良多。总之,社会艰险,祸不断,这位母亲仍旧领养出了一个对双亲尽孝,对社会尽责的肝胆狭义、不屈不挠的铮铮男儿,一生有这样的师者,愚有荣焉。我辈亦当努力,为己为人多尽良心!谢谢老师!”志鹏亦发来信息,“参加浦老师母亲的葬礼,遇到任建宇,问了问近况,小伙子苦笑:没工作,仍不时被监视。我给提了个建议——离开重庆。在这个国度,永远不缺无耻之徒,同样也永远不缺坚持讲真话的勇者……”

老一和志鹏的话,让我迟迟不能入睡。其实,对于浦老师母亲仙逝的消息,在华商报工作的让宁曾短信通知过,但整日繁琐事务缠身,无法动身前往吊唁,他们的话语加重了我的自责。事实上,老一和志鹏他们一直践行浦老师的教诲——说真话、至少不说假话,而我,愈来愈来缺乏说真话的用气和担当,甚至在小圈子当中,我都觉得说真话会让别人讨厌。大社会更是如此。

20131月份,《人物周刊》将浦老师作为封面人物,对浦老师近年以来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作了较为全面的报道——中坚浦志强。我辈较为幸运,可以说是老师“关门弟子”,2003年当“非典”肆虐北京时,我们正在校园中聆听老师对于“中国法制”历史、现在的讲授,翌年,他便辞去讲师职务,做了专职律师。当年,老师讲授中国法制史,未遵从学校制定教材,而选定郑秦(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已故)编著的《中国法制史纲要》为参考教材,高谈阔论,视野开阔而不囿于“标准”。回想起来,对于中国法制史具体知识的掌握,在老师的课上并不多,但老师的人品、品格、修养、宽容、智慧,更为重要的是坚强、坚持,让我们受益终身。在老师的影响下,《光荣与梦想》、《第三帝国的兴亡》、《万历十五年》、《通往奴役之路》、《自由秩序原理》、《法律与革命》、《正义论》、《联邦党人文集》、《潘恩选集》、《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等一大批三联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著作进入我们的视野。也是在老师的努力下,让我们有机会聆听贺卫方、刘军宁、余杰、茅于轼、刘仁文、王人博、周旺生等名家的讲座,更促使我们从东五环外出发,到北大、清华、国家图书馆等学校和机构去听讲座、去交流、去沟通。曾记得,与老一等人为了阅读每一期《天涯》杂志而逃课,在《国际法》课堂上与授课老师面红耳赤的争论,与同学们在宿舍里整整一夜的辩论,在其他课堂上表达与言说的欲望强烈……凡此种种,无不与老师的影响有关。今日,老师已成社会“中坚”,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四处奔波,在谭作人案、唐慧案、任建宇案等敏感案件中呐喊之时,我辈中老一执着于公益事业第一线,而整日不忘非政府组织的宣传,志鹏、珩迪等人在北京的商业圈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但不曾忘记老师的教诲,让宁等从事媒体行业的同学,在愈发狭小的缝隙中坚持媒体人的应由的职业道德……然而,惟独从事律师行业的我们几位,似乎愈来愈沉默,独留几腔空叹。

我不敢期冀法治社会的进步,但像老师这样敢于言说、敢于担当、为社会尽责的大批人士就站在我们身边,他们为他人、为社会宁愿承担不能承受之重,实际上是为社会扛起沉重的担子,掀开了铁幕的缝隙。我想,这正是老师这些中坚带给我们的力量和希望。如同老一所言,一生有这样的师者,是我们的幸运,我亦应当努力,为己为人多尽良心,也算不枉老师曾经的教诲。

在此致谢我的老师,权且当做对自己的鼓励和鞭策。



作者:李保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129    更新时间:2013-07-27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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