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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读书的浅显认识

李保君

近日,拜读崔建远先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交织》一文后,使我更加确信要从非功利的角度去读书,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我的泛读书论。当然,读书对于不同的人而言,各有体会,我愿与各位分享自己不全面、甚至是偏颇的对于读书的认识,希望与同仁共同探讨。

崔建远先生作为全国著名民法学者,出镜率不高,或不为众人熟知,但在我看来,这正是学者应由风范,他对民法的研究和理论贡献,不亚于任何一位出镜率高的学者。因此,从我从事的行业角度出发,我选读教材或理论著作时,不但会选读王利明、梁慧星等民家的著作,更会通读崔建远、韩世远以及徐国栋的著作,而且往往是崔建远、韩世远等人著作,让我了解更多、体会更深。当我选读了理论性和原创性更强的台湾学者史尚宽、王泽鉴以及郑玉波等人的部分著作后,发现某些国内学者长达上万字的论述,只不过是在重复论述台湾学者此前数百字的精辟研究理论和结果。当然,众所周知,史尚宽与留在大陆的佟楺、谢怀栻、周柟,在中华民国统治时,已是民法学大家。言归正传,虽然读了这么多关于民法教材和民法理论的著作,若让我明确的记忆某一学者某一著作内的具体内容,我肯定难以回答,但读书给我的影响深远,恐怕终身也不会变,我对民法基本体系的认识和把握,正是在读书过程中形成,并指导我无意识地应用在具体办理业务中。具体在某一文章或著作中,我的泛读书论也能给予我意外的收获和惊喜。就《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交织》一文而言,抛开该文严谨的逻辑结构和对合同解释原则的论述不谈,文中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对我就是有益的知识补充和积累。而在解释具体合同条款时,援引上述法律和规范,论述的有理有据而不失详尽,更让我大看眼界。

基于我个人兴趣,对于民法、商法方面的教材和理论著作涉猎较广,但也仅仅只知其表,断不是研究,更谈不上深入。只是觉得,从非功利的角度去看专业类的书籍,给我的收获往往是更大。

接下来,我再谈谈我的泛读书论在读非专业类书籍时带给我的感受和收获。

过去对于历史的兴趣,常驻留在某一具体事件中,全当作故事,在此基础上查找相关资料,而在查找过程中,会发现大量与教材或某些著作不完全一样的史料,因而产生疑惑。这些疑惑会带领自己再更广泛和深入地涉猎历史书籍。从这一点讲,我认为也是泛读书论给予我的收获,即让自己不断去搜寻书籍。具体而言,当中学历史教材中谈及延安整风运动具有如何重大历史功绩时,有史料记载的王实味事件却很特别和蹊跷,再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后,储安平先生的遭遇与这一政策格格不入,联系到“三反五反”时的胡风事件以及此后的文化大革命等众多历史事件,我觉得历史并非那么简单,这些单个事件背后肯定有诡异但必然的串联——这种在读书中无形形成的想法,促使我在大学期间沉迷于《剑桥晚清史》、《剑桥中华民国史》以及《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更沉迷于《第三帝国的兴旺》以及索尔仁尼琴先生的《古拉格群岛》。事实上,上述看起来毫无瓜葛的书籍,却印证了我最初的想法和认识。基于同样的认识,在通读美国历史《光荣与梦想》后,对于美国国家演进的历程和国家理念,也会有重新的认识。如若早能有机会读此类书籍,也不至于在刚入大学校门后的911当天,跟着其他人在电视镜头前拍手叫好。这些年,中国历史学者张鸣,近代史学者袁伟时等人的著作也一步步走进我的视野,让我更有兴趣探寻历史的本来面目,更有动力去搜寻更多的历史书籍。

这就是我的泛读书论,当然,这也仅仅是我的个人认识。



作者:李保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914    更新时间:2013-07-04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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