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交通肇事逃逸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吗?

 

律师解答:

    您咨询的是交通肇事逃逸后事故认定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您表弟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第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您表弟的事故责任。

原因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后事故认定在实践中比较复杂,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确定当事人过错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双方均无过错,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逃逸方有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重大过错,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从上面责任划分看,对交通肇事方的责任是加重的,对方当事人只有在确实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逃逸当事人的事故责任。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这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也是立法、司法、执法都着重打击的行为。



作者:贺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4205    更新时间:2013-02-25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金归谁享有?

  • 下一篇文章: 何时是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最佳时间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