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风险防范之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企业是否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变化和工作需要单方自主变更劳动合同。实务中很多企业和本案中的公司一样,在劳动合同的变更方面存在一个误区,认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管理权,要怎么安排员工和调换员工岗位都是企业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员工也必须服从。事实却并非如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的企业有权单方变更的情形之外,企业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变更无效。
2、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就能随意调岗吗?
何谓“不能胜任工作”,主要体现在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实务中,判断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和考评制度等已经事先向员工公示过的标准为依据。在实施调岗时,企业还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不胜任工作的考评记录和书面调岗通知,调岗通知还应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单方自主变更劳动合同吗?
企业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包括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福利等劳动合同的任一内容进行变更,都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实务中企业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不顾员工的反对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这样的变更不仅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8条、第87条的规定,员工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作者:任军林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795 更新时间:2018-06-09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