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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对启动 “财产公开”制度的贡献

——薄熙来案引发的思考与评述(一)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是中国的一句老话,意指世事弄人,告诫人们得意时不要忘形,失意时不要落魄。当然,更多的可能是指前者,因为得意忘形之辈的结局一般印证了人狂挨逼抖(陕北方言,耳光),狗狂挨砖头的那句俗语。

    众所周知,曾系十七届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直辖市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因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等犯罪而于本年822日至26日在济南中院受审。网民一般称此君为渝都薄督,可见地方诸侯之实力不容小觑。

    在此多说一句,薄熙来并非我国至今出庭受审的最高级别的官员。根据中共党史的记载,截至目前为止,作为在正式的法庭上受审的最高级别的官员是王洪文,他是中共中央副主席,远比薄熙来的级别要高。虽然国家主席刘少奇也曾被红卫兵批斗,且手持宪法抗争也无济于事,但红卫兵那两下子与正式的法庭审理之价值肯定难以企及。应该说,目前与薄督同等级别出庭受审的地方大员有两位,即原中共政治局委员、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原中共政治局委员、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四大直辖市中,只有天津总督尚未沦陷,所以京沪渝三地千万别把目光转向天津,给我们至少留一个吧!

    当然了,薄督虽已沦为阶下囚,但正像薄督在庭审最后陈述中对山东人所发表的赞扬一样,山东人厚道,没有落井下石。鄙人也提倡我们应当向山东人学习,厚道一些,至少我认为薄督有一项重大贡献,那就是开启了中国公务员尤其是高官阶层敢于率先公开自身及家庭财产的先河,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举动!虽然,本次庭审证实其公布的财产信息和数据完全是虚假的,但不能否认其率先之举的历史性价值。

    曾几何时,官员的财产公开被赋予了阳光法案的光环。但奇怪的是,谁也不愿意率先头戴此顶桂冠。甚至堂堂两会发言人在对待这个问题时总是有些顾左右而言他的感觉。有史为证:

    201132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由大会新闻发言人赵启正介绍会议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当彭博新闻社记者提出请问,这次大会期间会不会有提案要求中国的官员公开关于他们财产和财富的信息?这个问题时,赵先生的回答原文是:

    这个提议不是今年才有,以前就有。这件事情是要一步一步做起来的。中国的公务员接近一千万人,还有相当于公务员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那就更广泛了。现在做了很多工作,首先向自己的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包括收入、房产、投资等等。还要报告家属情况,就是配偶和孩子是否侨居国外等。项目很多,先做这些调查和统计,同时把财产的范围进一步核实清楚,要一步一步推动。现在实行的叫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个规定的内容十分详细。政协委员们希望今后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逐步使这些规定更加完善和配套。

    各位看官,虚与委蛇是什么意思你们懂了吗?

    赵先生的意思是等有一个机构把全部官员的全部财产及配偶、子女侨居国外的情况都统计清楚了再公布,所以需要时间,所以需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所以需要逐步推进,结论是所有没有时间表。

    鄙人不才,才智浅陋,令人不能理解的是,既然是让官员公布自己的财产,那么自己统计自己的就足够了,何须国家、政府去统计?难道官员自己有多少财产、多少老婆、多少子女、多少在国内、多少在国外都不清楚?

    这一点建议赵启正先生要向薄督学习,至少在敢说敢当的精神上全国的官员都应当向薄督学习。有史为证:

    201236,在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重庆团全体会议上答中外媒体提问时,薄督当着众多媒体及记者的面,红口白牙、斩钉截铁地说:

    我听说有人正给重庆泼脏水,包括给我本人给家庭泼脏水,甚至说我儿子在外面学习开红色法拉利,一派胡言,我感觉非常气愤,一派胡言!不仅我儿子,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几十年就是这样下来了。我的夫人本来是司法部很早以前就认可的律师,在大连期间搞律师所就搞得很成功,北大著名教授王铁崖那是她的老师,对她非常欣赏,但她担心有人给我们造谣,说开律师所挣钱,把她的那些律师分所一早都给关掉了,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现在几乎就是在家里给我做一些家务,我对她做出的这种牺牲很感动的!有人说我的儿子上那些名校,OxfordHarvard,那些学费哪来的,全额奖学金,我给说清楚。

    请问全国上千万的公务员,别说全部,就从县长、县委书记以上级别的官员说起,你们有谁敢像薄督这样如此理直气壮?当然,薄督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气急败坏的感情色彩哦!

    所以说,你们不得不佩服薄督的勇气和精神。如果我是县长、市长,我就不敢公布我的财产,说不定我的那顶官帽本身就是来的,一不小心弄丢了怎办,会对不起我家祖坟上好不容易冒出的那股青烟的啊。所以,对于薄督的勇敢精神,不管你们服不服,反正我是服了!

    让我失望的是,本次庭审时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举证和讯问,薄督及其辩护人居然给出了一个令我倒吸一口冷气的答案:

    (薄熙来语)谷开来就在我们71号房另外一个巨大的保险柜里放着很多钱,大大高于这8万美元和大大高于这5万元人民币

    (辩护人语)谷开来是2000年去的英国,其出国前一直作律师,其当时的人民币至少有4000万,就是到2002年的时候谷开来有这么多钱,有这么多钱,其单纯就记得这5万人民币、8万美元,这实际上是不可想象的,这不符合一般人的逻辑推理。

    另,庭审笔录记载本案侦办机关扣押的薄督财产数额是2680.6708万元。而且,当审判长征询被告人薄熙来本人及其辩护人对本组证据有无异议时,均答复没有意见

    看来,薄督的确是演技高超!不得不令各级官员叹为观止!

    既然薄督公布的财产信息是虚假的,这就引申出一个问题:让官员们与其公布虚假信息,是否还不如干脆不公布为好?

    因为不公布,老百姓至少还认为官员不会公然撒谎;一旦公布,但财产信息是虚假的,则老百姓马上会认识到官员们在公然撒谎;一旦执政者公然撒谎,则执政党与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如果没有了公信力,则胡总、习总对亡党亡国的屡次告诫和担忧岂不存在现实可能性?所以要我说,要公布就公布真实的,如果公布不实,则还不如不公布。

    但是,反腐败又是大势所趋,至少中共中央的决心是很大的,在2013827的政治局会议上又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所以,我们有理由对中央的反腐决心抱有信息。

    财产公开之所以被称之为反腐利器,是由其配套惩戒制度和监督制度做保障的。因为作为一名官员,一旦公布财产,你首先得对已经公布的财产确保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否则一旦被纪检、检察查实,一旦被人民群众举报,一旦被媒体监督,不合法的财产要被没收;其次,如果公布后,你的财产增加了,你要对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否则也会受到贪腐指控。这样就可以很大限度地实现中央关于要用制度管人,实现让腐败分子不能贪,不敢贪的目的。

    那么,该项制度难以启动的关键是官员们反对公开自己的财产吗?

    好像也不是,至少我所看到的官员表态总是那么阳光,有史为证:

    新华网广州1月29日电(记者 叶前)官员财产公开成了正在进行的中国地方两会的热点议题,包括广州和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的行政首长纷纷表态愿意带头公开财产。在广东地方两会上,聚集的地方行政首长成为记者们争相追问的对象。第一个被追问的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当即称:如果接到通知要求进行公示,我会带头公示财产。

    随后,与广州相邻的佛山市市长刘悦伦作出了类似的回应:如有要求,我也愿意公示财产,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深圳市市长许勤对两位同僚表达了赞同,称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如有通知,愿公布财产

    更高级别的官员的表态更坚决。

    2012119是十八大上海代表团开放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十八大代表、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对于是否会带头公开财产的问题,俞正声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因为我没有多少财产。无独有偶,同一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回答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问题时表示,广东也在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会继续探索(见1111《新京报》等媒体)。

    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把官员财产公开定义为,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最重要监督的表述,意在强调在对官员的所有监督中,官员财产公开的地位和价值无可替代。

    当年的薄督不仅自己率先公开财产(虽然是虚假的哦),而且,要求重庆的局部试点财产公开制度。有史为证:

    当年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薄督时问:重庆已经启动财产申报制度,为什么首先在司法系统开展这一试点?薄督曰::

    这是重庆司法系统主动提出来的,市委支持。这次打黑除恶,重庆司法系统出了不少问题,教训是深刻的,文强、彭长健、乌小青、陈洪刚等,不少都是公检法司重要岗位上的人,有些犯罪数额巨大,乌小青与他的情妇胡燕瑜两个人做鬼,搞了几千万;文强、陈洪刚竟贪占了十几、二十几套房子,老百姓买一套房子都困难,他们却贪了这么多,执法犯法,胡作非为,岂有此理!这些人贪占了这么多财产,如果我们一无所知,还让他们在台面上摆来摆去,老百姓能不遭殃吗?我们起码要耳聪目明,应该了解他们到底有多少财产。申报财产是个办法,因此市委支持。

    看了庭审实录,再回头拜读薄督的答记者问,令人感慨万千。你说,当初薄督在说这些义正词严的话语时,不知脑子里是否稍稍闪过其与薄谷开来律师曾经的敛财之举?薄督的心理素质真好!要我说,重庆司法系统也是吃饱了撑得,别人不公布,干嘛你抢先公布?显得就你们重庆司法机关廉洁是不?早知薄督尚且如此,你们何必率先踏雷呢?

    所以说,薄督虽然开了中国官员公开财产之先河,但是却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那就是公然撒谎、公布虚假财产信息,让执政党蒙羞。

    当然,我们对中央反腐的信心依然充足,既然从上到下大家积极要求财产公开,但为什么就是不公开呢?答案早已有了,即只要中央决定!言下之意是,由于中央没有决定,所以我们没有接到通知,所以我们暂时还不能公开。

    显然,中央的责任重大。

    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包括总书记在内的所有政治局常委都会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阳光法案制度的保障下公开自己的财产信息,然后是政治局委员,然后是中央委员,然后是省部级以上,然后是地市级以上,然后是县处级以上等等,以供党内监督和全民监督。

    说到底,改革虽难,但关键是要有人带头做,并且是带好头!



作者:师安宁    转贴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点击数:4984    更新时间:2013-09-14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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