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与富能三十年(二)

             ——霍雨田

 

第二部分对富能相关事件和人物的记忆

一、迁址鱼种场办公楼

本所成立后,先后在长城线务局院内,望湖路鱼种场办公楼二、三层、榆商大厦B座27层办公。固然迁到榆商大厦办公标志着本所跨上了新的台阶,但在鱼种场办公近二十年的历程,是富能所发展过程中绝不可忘却的部分。

大约在1997年前后,榆阳区鱼种场在其望湖路办公室北侧要修建一座三层办公楼,本所以共同投资的方式与鱼种场商定,二、三层归本所所有,作为办公用,一层由鱼种场向外租赁做商业用途。建成后,本所约在1999年迁入,两层共有14间办公室。其后,本所在此处办公约17年,直到2015年元月迁入榆商大厦。

在鱼种场办公期间,既是本所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们这批人成长成熟的黄金时期。像现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资深合伙人的师安宁,从1998年到2006年就在本所,经历了生涩、成熟到羽翼丰满,迈入京城高端律所的过程,而本所目前的副主任及其他业务骨干,包括走出本所、创办新所的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在此时期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其后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个时期富能所的培育和磨炼。到2015年再迁址时,本所已发展成为拥有多名职业律师,人员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相对合理的区域大所,规模超过了榆林的其他律师事务所。

二、更名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本所成立时,名字叫榆林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1998年,司法部要求,全国所有律师事务所都不能再冠有市、区县名字。也不能在所名里出现“经济”等字样,几乎所有律师事务所都面临着更改所名的问题。

在讨论本所名称时,有人提出就叫“陕西清源律师事务所”,含“追本清源”之意,也有人拟名“清流”,意为“一股清流”,当时,“富能”这个名字是苏世强提出来的,含“能源富集地”之意,当时我想,为社会“正本清源”与我们的地位和能力不匹配,当社会“一股清流”我们也很难做到。“富能”既不给人以高高在上、不入凡尘之感,又在所名检索中不会出现重名,相对来说更恰当些,但“富能”两字尚无法表达“能源富集地”之意,再加一个字更贴近本意,可又想不出加哪一个字意思表述更全面,所以报所名时,报了“清源”“富能”两个名称。批复下来的名称就是“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现在想来,第三个字可以是“地”或“域”中的一个字,更能表达本意,但念起来很拗口。所以外所有人戏称你们叫富能,就是你们好像富的怕人不知道,用土话讲就是“富的能起来了”。

三、马志强律师

马志强律师是绥德县人,1959年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毕业于陕西政法干校,其后在当时的榆林地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我在初接触律师界人士时,和志强并没有接触,只是见面感觉个子高,很帅气、活力、高冷。真正与志强打交道是1994年本所成立以后,感觉人很和善、情绪波动少、很能喝酒,字写的很好看。慢慢熟悉以后,和志强关系处得很好。说实话,在我们几个人中间,志强是最会享受生活的人,也很会和人打交道。他是本所几个创始人中,最早雇佣司机开车的,当时其他几人或自己开车,或骑摩托车上下班。志强的饭局也相对较多,我常常做他的陪客。在业务上,志强的能力确实不错,既能把案子处理得很好,也能把当事人拢在身边。

我与志强在案子上的合作不少,很多时候,和当事人谈完后,他就直接将案卷交给我,让我先准备,差不多的时候,再给他通报情况。我在初做律师时,很多时候半夜加班写材料,大多是准备和志强合作的案子。说实话,从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在执业过程中受益匪浅,无论是业务能力,还是和当事人打交道的能力,都提高了不少。

志强的受伤非常突然,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不知是叶舒宇还是小梁,打电话告诉我伤情很严重,我当即赶到位于肤施路的医院(现在妇幼保健医院,当时的名称不记得了)。据说是在包厢吃饭,连人带椅子滑倒撞伤了头部,需要做开颅手术。但手术后,一直未醒来,后转到西安交通医院治疗。期间我们大家多次去看望志强,看着他毫无知觉的面庞和日渐消瘦的身体,我们深感惋惜和无奈,祈祷能出现奇迹。

在顽强坚持了两年后,志强还是走了。我们全所人几乎都到西安为他料理后事,将他的骨灰安放在西安三兆公墓。

几年后,当我和曾当过榆阳区法院院长的张志彪老先生探讨志强受伤的情况时,觉得并不是一起吃饭的人所说的人滑倒地上撞伤头部。因为他的伤是左侧太阳穴受强力碰撞,冲击力致右侧脑血管破裂而形成,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法医学知识,自己触地形不成这么严重的伤。对此我是耿耿于怀的。张老拍着我的手说,雨田,已经过去几年了,就不要说了,说出去了有人不高兴了也不好。在富能律师事务所的历史中,最痛惜的就是同为1959年出生的马志强、赵菊莉两位同仁的早逝,想到与他(她)们不能共事长久,为他(她)们撰写悼词的时刻,也是我最难过的时候。今天之所以提起这些往事,是因为我觉得在富能发展的历程中,应该有他(她)们的存在。

四、贺保才先生

贺保才先生,并不是富能所的人,之所以提到他,是因为他在我从事律师的三十年生涯中,与我渊源颇深,对我成长、成熟帮助不小。

本所成立的时候,贺先生应该是地区司法局公律科的副科长。他是靖边人,当过兵,出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比我大二十多岁,个头挺高,浓眉大眼,也是标准的美男子。当时老贺和李志成关系好、交往多,常让志成协助办案。有一次,正好志成不在,老贺就让我写一份材料。过后老贺说你这个写得也还不错,所以我们就有了交往,很多的案子也让我和他一起办。其中榆林地区首例环境污染赔偿案——神木县大柳塔镇政府、前柳塔村、后柳塔村、敏益兔村诉神华集团神东公司采矿造成环境污染赔偿案,就是老贺联系我们共同办理的一个影响很大、标的很大的案件。当年不辞辛苦地多次奔波于大柳塔山峦、沟壑、河道,日夜不停地取证、整理案卷材料的情形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在1998年的时候,要当时在陕北地区有极大影响,给神木县乃至整个榆林地区带来巨额经济利益的神华集团拿出近亿元赔偿谈何容易?经过我们和大柳塔众多社会人士艰苦努力,终使神华集团赔了款,还就此出台了多项保护环境的政策。

老贺给一般人的印象是有些霸道、不讲理。但在我和他交往中,感觉并不是这样,他人很细心,做事也很有耐心,也相当有人脉,和社会上不少人关系很不错。在做事的时候,也很下功夫。在我和他交往的过程中,并没有感觉到很难相处。在日常活动中,也很随便,住宿、吃饭条件好也行、条件不好也行,几乎没有抱怨吃、住、行不好的时候。

之所以要写到老贺先生,确实是因为我在富能执业的历史中,贺保才先生给了我很多帮助,也是我能在这个行业中有所作为、有所进步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贺老先生和富能以及律师界的不少人有不少的协作和交往,像曾在我们所的张延平、薛润旺等人都和老贺有不少的合作,交往时间比较长的是和我、李志成、郭富裕、房宏强几个人,合作得很好,我们也都受益匪浅!

 

第三部分思考和感悟

岁月匆匆,转眼间我在富能律师事务所已经做了三十年,我也从当年三十出头的小伙成了年过六旬的半老头,细细地想一下,确实有很多的话想说,但也不知从何事何时说起。

就从想当律师的初衷谈起吧!平心而论,当初想做律师,并非有多么高大上的想法,如前面所讲的,是气象部门所处的环境与律师事务所的环境差别太大。看到广韬同学那些在人间如鱼得水,而我这边清静寂寞,实实羡慕!通俗地讲,就是想换个环境、换个职业,混口好饭吃而已!1992年初调到榆林地区地方铁路局后,原想到了行政部门环境应该有所改善,怎奈不过两年时间,铁路局也无事可做了。初当律师,又有事做,又有好饭吃,自然觉得畅快无比!

正如妻子所说,我这人几乎一无是处,只不过命好而已,躺在地上就有绵杏落入口中,就像俗语所言,天上掉馅饼老砸在我身上。正值高中毕业,碰上恢复高考,考上了大学,在气象部门不咸不淡过活时,碰巧广韬做了律师,还来了榆林,又给我改变生活带来了希望和动力,后又在他们几个人的帮助下,将律师职业做的还不错,生活也过的宽裕有余。劳累之余,也能心安理得,悠闲自在!归根到底,一是生逢其时,再是每到人生关键时刻,冥冥之中,总有贵人相助、扶持,人生如此,幸运之莫大焉!

初当律师时,想法单纯,只是当作一份好职业来做。愈深入进去,才对律师职业有了深刻的理解。纵观三十年来,我们国家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在人民心中,从可有可无到深深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我们国家和社会各阶层对民主和法治的不断探索和完善,也确实离不开包括我们律师在内的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人们不断地努力和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作为律师队伍中的一分子,也对当今中国的进步和繁荣,做出应有的担当和贡献,对此我深感幸运和自豪!

之所以在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十周年之际讲这么多,是因为我觉得,富能是我人生的幸运之地,广韬等同学、同仁是我人生中绝不可缺的幸运之神。我会继续为富能更繁荣做自己的努力,也会永远记着自己是富能的一员。

谨以此粗浅文字,与大家共勉,疏漏错误之处,望批评指正。

                                  

                               二〇二四年元月



作者:霍雨田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04    更新时间:2024-04-07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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