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律师,现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王峰律师具有管理学和法学背景,自2016年加入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以来,长期专注于政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法律顾问、金融和矿产资源企业非诉服务、商事诉讼业务。连续多年为政府部门,石油、天然气、建筑类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风险防控,执业以来代理了数百起案件,为下列客户提供过常法或专项法律服务:
l 榆林市人民政府;
l 榆林民间艺术和戏曲研究院;
l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l 清涧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l 江苏为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l 汉庭(天津)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l 榆林市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l 和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l 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等。
此外,王峰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亦参与了数十起案件辩护工作,取得丰硕辩护成果包括:
l 高某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l 白某投放危险物质罪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后中级人民法院从十五年改判为八年;
l “九一七”菲律宾特大跨境电信诈骗邹某案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无罪;
l 郝某诈骗案江苏省某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等。
王峰律师以严控法律风险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法律精神,致力于最大程度的保障委托人利益。从业以来,圆满完成了委托任务,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广泛的人际关系。
执业证号:16108201810050978
联系方式:0912-3285429
邮箱:wfeng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