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徐宝帅律师参加2018年度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负责人培训

 

 

2018723日至25日,由共青团陕西省委主办的2018年度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彬州市举办,我所徐宝帅律师和陕西省其他律师事务所、各级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共112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圆满完成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取得了培训结业证书。

 

              

 

724日上午,全体参训人员在彬州市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参加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团省委权益部部长郝鹏涛主持,团省委副巡视员白敏做动员讲话,彬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航致辞。彬州市人民法院、宝鸡市救助管理站、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本次“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负责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白敏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深化工作领域和工作项目,不断推动维护青少年权益事业取得了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要积极学习探讨,确保培训交流取得良好成效。同时,严格按照《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推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此次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和现场观摩的方式进行,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老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主任刘仁琦老师为参训学员进行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理解与适用》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社会支持体系研究》课题的培训。

 

              

 

724日下午,参加培训人员现场观摩了彬州市人民法院“咸阳市青少年集中审判第一庭”。该院青少年审判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即控辩审三方及家属坐在同一圆桌进行疏导式温和审判,利于化解被告人的焦虑、恐惧、抵触情绪,也有利于审判工作为青少年犯罪的挽救留有余地,是一项创新之举。接着参观了彬州市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及调解室,该院家事审判工作一直以疏导挽救为主,工作室设置了儿童娱乐区,家庭氛围式的调解室,非常有利于缓和家庭矛盾、达到调解目的。最后,参观了彬州市公刘中学、水口镇长禄社区,深切感受到了公刘中学的普法教育工作以及长禄社区的“双零社区”建设。

我所一直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做为履行社会义务的重要方式,多年来通过知心律师进校园、走进儿童福利院、参与电视台法制栏目以法律法规宣讲、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广泛宣传青少年保护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并成功办理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案件,于2008年被评选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本次培训对提升我所律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5568    更新时间:2018-08-02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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