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任军林律师参加关于统一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座谈会

 

 

 

2018420日上午,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统一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座谈会。会议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光亮主持,应邀参加会议的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榆林市12县区法院院长、民庭庭长,榆林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交警支队、人社局、保险协会代表,司法鉴定专家等。

 

       

 

我所侵权事务部部长任军林作为榆林市律师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就审判实践中普遍关心的过度医疗、医疗费的审查鉴定,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统一、“三期”鉴定如何采信,定残日的认定,护理依赖的期限、人数,异地就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标准,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赔偿人数及标准,残疾辅助器具的适用、更换周期、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问题发表了细致且具有独到见解的观点,同时赠阅我所汇编的劳动争议防范指南,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同和好评。

 

       

 

此次任军林律师为我市两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建言献策,推动指导意见的制定实施,体现了我所在全市率先划分专业部门、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成果。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5248    更新时间:2018-04-22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武广韬参加市工商联“降低融资难度和成本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会议并建言献策

  • 下一篇文章: 参加西法大毕业生招聘会成果喜人  进中兆 观楼台  拜访同仁感悟深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