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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协议内容模糊不清,鉴定后转败为胜

                                                                徐良河  刘佩 

案件基本事实:

20091224日,常某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向某公司购买一辆福田牌半挂牵引车,该公司对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045日,常某将该车辆转让给高某,双方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约定高某给常某支付车辆转让款10万余元,剩余21期银行贷款由高某负责偿还。后高某又将该车转让给李某,期间发生交通肇事,李某无力还款。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偿还了按揭贷款剩余本息105300元。之后将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常某给某公司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及其它支出费用共计108720元。

常某还款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高某,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高某履行《车辆转让协议》约定,追偿其给某公司支付的贷款本息及其它支出费用共计108720元。

常某与高某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系一车辆信息部(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部分内容属于打印,但买卖双方身份情况、车辆信息、价款金额、价款支付约定等主要信息系夹着复写纸填写。协议于2010年签订,到2016年常某起诉高某时,复写纸填写的内容大多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而且一审常某的代理律师针对《车辆转让协议》中模糊的复写内容也束手无策,据此一审人民法院以常某举证不能而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常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陕西富能所律师代理。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本案的关键是如何还原《车辆转让协议》的内容。于是,提出向当初的车辆信息部调取复写件上面的手写件或者调查信息部开办人,但当事人常某说,信息部开办人系高某的姐夫,不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于是,代理人提出,高某将车辆转让给李某,可以调查李某,常某说,无法找到李某。一时,案件陷入僵局。经过苦思冥想,代理人提出,是否可以通过鉴定,利用现有技术还原《车辆转让协议》的内容,经咨询鉴定机构,答复可以还原模糊的复写文件内容。于是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机构对常某持有的《车辆转让协议》中圆珠笔填写的复写原件进行司法鉴定,通过鉴定,还原了《车辆转让协议》复写部分的具体内容,看清了原协议约定的内容。据此,代理常某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高某给常某支付贷款本息及其它支出费用共计108720元,该案彻底胜诉。

律师提醒:对于时间较长的合同或者借据等文件,如果内容不清,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还原,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本案系徐良河、刘佩代理。



作者:徐良河 刘佩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8068    更新时间:2017-09-13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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