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启迪
亚当·斯密说:“交易行为是人类特有的行为。交易行为促进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提高了劳动效率,从而,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社会繁荣。”
笔者以为,我们可以不从“行为”而从“制度”出发,因为只有在存在“交易制度”的前提下,才会出现“交易行为”。所以,交易行为并非生物行为,而是社会行为。因此,亚当·斯密实际上是在“社会制度”的层面上讨论问题的。
亚当·斯密的话可以如是表述:“交易规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规则。这种规则承认并保护交易主体的利益,通过交易程序,实现互利双赢的经济效益,从而刺激交易者通过交易获利。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从而产生专业化分工,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最终促进了社会繁荣。”
亚当·斯密说:“商品的价格由资源、劳动和利润三个要素构成。财富实际上就是通过这三种渠道分配到社会各阶层中去的。”
笔者以为,三要素论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体系的骨干:资源—资金关系;资金—劳动关系;劳动—资源关系。资源与资本的模式,可以是买卖或者租赁,乃至政府的出让和划拨;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以原始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为核心,演化出现代版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等;劳动与资源的关系,则是劳动组织的模式问题、技术问题。这样一来,就以经济关系为骨架,构筑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规则系统。
居民们有且只有三种经济来源:租金、利润或者工资。以工资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群体,属于工薪阶层;以利润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群体,属于资本家阶层;以租金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群体,属于地主阶层。全体居民都在这个“铁三角”关系中完成生老病死的轮回。
以榆林市为例,“城郊农民”是典型的“地主”。不过,在土地征收制度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实际上是被政府和企业家联合起来无情掠夺了,农民只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不足土地价值的十分之一。因此,在城市,资本与政治的联盟是必然的现象。
《国富论》中蕴含着深刻的道德命题: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不冲突,相反,个人追求自身合法权益的效果,恰恰是社会效益得到最大发展的前提。这样说来,“自私”就是唯一的美德。任何一种“无私”的道德命题,都是虚伪的和不科学的。在这个思想游戏中,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奉献”,只要他积极“索取”就足以对社会的良性循环产生作用了。
作者:王锋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101 更新时间:2015-05-11 文章录入: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