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我所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合伙人会议

 

1016日上午,我所召开了2014年度第四次合伙人会议。薛润旺、张利、李和亭因事缺席,其余13名合伙人参会。会议由副主任钟明山主持。

本次会议的议题有:1、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搬迁新址办公的具体部署。

由合伙人、榆林学院教授马虎云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辅导解读。通过学习和讨论,合伙人们表示,要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中共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和在司法领域的具体方案。《决定》施行中,将会对执业律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找准并抓住《决定》实施相关重大改革事项的机遇,全身心的投入到法律服务工作中,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尽己所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议要求全所律师尽快写出高质量的学习《决定》的心得体会。

对搬迁新址办公的具体方案,经过合伙人认真、热烈的讨论,就租金标准、搬迁时间、办公室的安排、办公用品的采购等事宜,形成了基本共识和意见。等待西安榆林商会18号召开理事会的相关入住通知后,积极落实。初步决定在2015年元月1日整体迁入高新区榆商大厦B27层我所新址对外办公。



作者:付鹏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007    更新时间:2014-11-18    文章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武广韬代表榆林律协与鄂尔多斯市律师同仁交流

  • 下一篇文章: 我所律师司雪侠应邀担任榆林市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

  •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陕ICP备11002016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广场西南侧榆商大厦B座27层  电话(传真):0912-3285429